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4月27日、28日按周一、周二课表补课; 2、4月29日、30日、5月1日放假三天。 二、相关要求 1、各系部、班级要在放假前认真开好教育主题班会,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宣传工作。 2、保卫处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前校园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学生宿舍、食堂等区域的防范。 3、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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