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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6-15  

各系部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激励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文明和谐校园建设作出新的贡献,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在全院各级团组织中开展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11、12级在籍在校共青团员。


二、评选类别


1、优异共青团员(40人以上班级支部推荐2人,40人以下班级支部推荐1人)


2、优异共青团干部(名额附后)


3、优异学生社团干部


4、学雷锋先进个人(各系部团总支2名、学生社团择优评选5名)


三、评选条件


所有优异个人的推荐人选须是已经在院团委注册的在籍共青团员。


(一)优异共青团员: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自觉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并有较高的思想道德觉悟;


2、学习上高标准、严要求,能好的完成学业任务;


3、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分;


4、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较好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宿舍无使用违章电器记录,无校外住宿行为。


(二)优异共青团干部:


1、符合“优异共青团员”的所有标准;


2、有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能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踏实,能够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学习努力,成绩良好,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4、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学校和团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敢于同不良言论和行为作斗争;


5、热爱团学工作,在团学工作岗位任职一学期以上,工作勤奋努力,积极主动。


(三)优异学生社团干部:


1、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含)以上;


2、积极组织、开展社团活动,工作扎实认真,具有魄力,开拓创新,成绩突出,能够在社团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配合、协助各社团开展各项工作;


4、品德好,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高威信;


5、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6、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本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四)学雷锋先进个人:


1、具备“优异共青团员”的所有要求条件;


2、积极参加学习雷锋活动和宣传雷锋事迹,具有奉献精神,思想觉悟较高,时刻以雷锋为榜样,践行雷锋精神。


3、具备突出的学雷锋个人事迹。


四、评选要求和评选步骤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重视此次评选活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团组织基层建设的重要手段,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在评选之前,各团支部须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根据民主评议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做好评选工作,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要结合此次活动,对照本支部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切实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团的工作。


1、各班团支部须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认真评议,评出本支部优异共青团员。


2、优异团干部的评选,要符合优异共青团员的所有评选标准,由团支部推荐,团总支审核。


3、所有申报材料和各奖项推荐名单的汇总表于2013年4月23日前上交到院团委,逾期不予受理。

    4、推优入党人员今年不另行上报,以此次推优名单为准。


 


 


共青团js06金沙申请优惠大厅委员会


二0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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